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聊城市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聊财采〔2020〕8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结合我局实际,除市财政局统一编制的通用类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项目外,我局根据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提报目录建议,制定了《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购买服务目录》,并于11月16日在“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