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关于《聊城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方案》的解读
时间:2020-09-22 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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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链接: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聊城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2020年5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为持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进行评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评价主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评价对象。在线上线下服务大厅、中心、站点、窗口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评价标准。依照政务服务评价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重点围绕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整改实效、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具体评价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便民度、廉政情况,构建本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指标体系。

(四)评价模式。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由评价主体通过政务服务机构实体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或现场评价,共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各级各部门负责汇总管理本区域、本部门政务服务评价数据,评价数据实时对接和全量上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评价原则。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遵循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统一标准的原则,按照同一类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渠道、不同地区办理时,遵照统一服务评价标准。

)评价渠道1.二维码评价。在服务窗扫描二维码,通过“爱山东”APP、“山东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进行评价。2.评议卡评价。通过填写书面评价表格可在自办事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评价。3.网上评价。在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板块,输入办事编号进行评价。4.短信评价。事项办结后,通过评价短信,发送数字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的应用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作为政务服务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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