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准入服务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0-03-09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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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现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1.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易拉宝、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及时将上级出台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好政策宣传推广出去,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2. 指导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推动实现各类便民利企政策一站知晓、服务事项一网办理、诉求建议一键反馈

  3. 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网上办”“窗口办”。鼓励群众通过网上申报EMS证照快递等“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

  4. 全力推行个体工商户全区通办”。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实行全程帮办代办、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好

  5.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全部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放,鼓励向高端行业发展

  6. 容缺延期办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作坊登记证)、社会事务审批类许可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我省疫情解除;

  7. 鼓励“个转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在名称、住所、经营许可等方面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8. 指导业户拓宽经营方式。支持食品餐饮实体店网络平台配送服务,为食品餐饮实体经营户增加网络食品餐饮配送服务提供快速通道,扩大销售渠道,减少见面机会;

  9. 开通“绿色通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或增加登记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产品等医用物资以及保障城乡运行、能源供应、交通物流、生活必需品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全程帮办、全程指导,即报即批,即来即

  10. 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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