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聊城经开置业有限公司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贰级延续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行政审批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应有具体事例,并署名具体企业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工程建设审批二科。
邮编:252000 电话:0635-8902616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