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当天即开工啊,有了这俩证明,我们项目立马就可以开工建设了!”作为第一位享受到高唐县工程建设项目落地流程改革成果的高唐县中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业务办理人员石庆磊激动的向记者说道。
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以来,高唐县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了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前置服务、全程帮办、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等不断深化,改革步伐始终走在全市前列。
11月20日,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碧桂园·大学铭筑项目发出了首份《桩基础工程施工报建证明》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证明》,标志着高唐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落地审批制度改革又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一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以“预审可开工”为主要模式的项目落地流程改革在高唐大地上正式推开。
“预审可开工”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有建设意向的项目拟建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即进行项目开工手续的预审批,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可凭“预审批”结果申请开工的工作模式,包含了项目手续“预审批”“备建招标”和“基坑、桩基础工程施工报建”三个核心制度。
据了解,为提高审批效能,加快建设项目早日开工,早在9月29日,高唐县便出台了《高唐县工程建设项目落地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预审可开工”模式下,建设单位不必等到完成全部的人防图纸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只需完成阶段性的桩基础设计,图纸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就可以申请办理《桩基础工程施工报建证明》或《基坑工程施工报建证明》,行政审批局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即可审批办结,建设单位取得《基坑、桩基础工程施工报建证明》后,施工单位即可依法进行基坑或桩基础工程施工。这比以往全部图纸设计完成后再承诺,甚至图纸审查合格后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至少提前了1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实现了工程项目审批效率的新突破。
“我县创新重塑审批服务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预审可开工’为主要模式的项目落地流程改革旨在打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快速审批通道,进一步优化招引服务,让项目落地动建更加高效。其中‘基坑、桩基础工程施工报建’制度的实施,更是缩短了建设项目周期,在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和告知承诺审批的加持下,我县建设单位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了极大提升。截止目前,我县目前已有5个建设项目申请并获得许可采用预审可开工的审批模式。”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负责人介绍道。
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是一场“不进则退”的持久竞逐赛,不仅要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现实难题,更要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建立制度,让改革成果更快落地显效。此次《实施办法》的出台,正是高唐县勇于探索、敢于改革,从而形成制度化方案的创新举措。(范彤彤 史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