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行政审批局立足部门职责,按照《阳谷县推进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多措并举,积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持续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运用市政务服务平台与“信用聊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推动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向“信用聊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时归集共享,实现信用奖惩信息在综合受理、业务审批等阶段实时查询调用,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公共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业务领域的应用。2022年县行政审批局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归集数据4000余条。
二、扎实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县审批局优化注册登记流程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编制 “明白纸”,实行“寄递办、预约办、延时办”等服务模式,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度。对信用承诺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编制了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65项,涉及政务服务事项151项。工作人员向企业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承担的法律后果,市场主体做出承诺,以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许可。市场主体未履行信用承诺的,撤销原发放许可,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承诺人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审批监管互动衔接。严格落实《聊城市强化审管互动工作暂行办法》,厘清职责边界,编制完成了审管互动边界清单119项。充分运用审管互动平台,实行审批事项受理、推送、监管信息全流程管理,及时将审批信息特别是告知承诺制审批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承诺人违反承诺后及时告知审批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