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6万吨生物基材料助剂项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技术创新研究成果转化车间(三期)、山东莘县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3-氯-2-甲基苯胺项目、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吨年高性能绿色航天燃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902708
通讯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5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6万吨生物基材料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聊行审投资〔2025〕39 号 | 2025年4月14日 | PDF文件 |
2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技术创新研究成果转化车间(三期) | 聊行审投资〔2025〕40号 | 2025年4月14日 | PDF文件 |
3 | 山东莘县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3-氯-2-甲基苯胺项目 | 聊行审投资〔2025〕37 号 | 2025年4月11日 | PDF文件 |
4 | 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吨年高性能绿色航天燃料中试项目 | 聊行审投资〔2025〕38 号 | 2025年4月14日 | PDF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