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纸边制浆项目、山东贝莱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中间体及系列衍生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902708
通讯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5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纸边制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聊行审投资〔2024〕101号 | 2024年11月18日 | PDF文件 |
2 | 山东贝莱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中间体及系列衍生品项目(一期) | 聊行审投资〔2024〕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PDF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