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聊城嘉滤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纤维过滤纸项目批复、山东和润浆纸有限公司原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制浆项目1#生产线技改工程、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6万吨年食用酒精安全、工艺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低定量涂布纸生产装置优化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902708
通讯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5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聊城嘉滤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纤维过滤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聊行审投资〔2024〕90号 | 2024年10月22日 | PDF文件 |
2 | 山东和润浆纸有限公司原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制浆项目1#生产线技改工程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聊行审投资〔2024〕93号 | 2024年10月23日 | PDF文件 |
3 |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低定量涂布纸生产装置优化扩产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 | 聊行审投资〔2024〕89号 | 2024年10月22日 | PDF文件 |
4 | 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6万吨年食用酒精安全、工艺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批复 | 聊行审投资〔2024〕91号 | 2024年10月22日 | PDF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