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捷承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4-08-02 09: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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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捷承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扩建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02708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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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扩建项目

该项目位于山东东阿经济开发区山东捷承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山东捷承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691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盐酸昂丹司琼车间生产线,改造动力管网等,并新增设备,将盐酸昂丹司琼生产时间由7200小时缩短至5000小时,产能由4t/a调整至2.8t/a,用剩余的时间生产地克珠利3t/a。拆除原二车间(卡维地洛车间)及生产线,新建二车间及生产线,并配套建设仓库、控制室、废气处理设施等,生产丙磺舒3t/a、盐酸阿比多尔10t/a、阿米舒必利5t/a、卡络磺钠5t/a、天麻素5t/a。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车间高浓有机废气深冷后与低浓有机废气及干燥废气混合后,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表冷除雾+两级树脂吸附(3座树脂吸附塔,两吸附一脱附)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车间高浓有机废气深冷后与低浓有机废气、干燥废气混合后,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表冷除雾+两级树脂吸附(3座树脂吸附塔,两吸附一脱附)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盐酸阿比多尔、阿米舒必利生产过程中二氯甲烷减压蒸馏不凝气单独收集,经专用膜分离设施处理后废气与其余高浓废气一起进二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对于溴、溴化氢、一甲胺、醋酸、乙酸甲酯及未作规定的其它VOCs特征污染物,待相关排放标准发布后,你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高盐废水依托在建工程“调节+三效蒸发”进行脱盐预处理(处理能力4m3/h),预处理后的脱盐废水与其他低盐废水混合后经在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8m3/h)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及东阿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东阿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和废滤芯外售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蒸馏残渣、冷凝残液、离心废液、离心残渣、压滤废渣、废盐、废树脂、废吸附膜、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物、废机油、不合格药品及过期药品均属于危险废物,须由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危险源为原料、产品、污染物等泄漏引发的环境风险。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备案,与市、县两级政府及园区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依托在建工程1座800m3的事故应急池、1座1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可满足要求,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水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61号)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环保设施和项目建设。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项目需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对装置区、甲类仓库、危废库、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线、储罐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根据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SO20.131t/a、NOx0.368t/a、VOCs0.332t/a范围内。

(八)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九)落实报告对现有工程提出的整改措施。

(十)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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