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4-06-12 1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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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02708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

该项目位于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龙山北街1028号,邯济铁路以北,西环路以东,龙山北街以西,北环路以南

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206157万元,建设1660MW超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及相应的附属辅助设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及除尘等环保设施;机组选用660MW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抽凝式、直接空冷机组;机组年利用小时数4100小时;额定抽汽150/小时,年发电量27.06亿度;该项目机组作为公用机组并网运行。

项目已取得省发改委的核准意见(项目代码2405-370000-04-01-162615),项目建设符合《聊城市茌平区“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修编)》要求;项目已取得山东省能源局《关于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容量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鲁能源电力〔202456号)、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聊发改环资〔202453号)和《关于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能耗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聊发改环资〔202452号)、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方案的意见》(2024527日)和《关于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审核意见》(2024528日)。

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理。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六电场静电除尘器+炉外湿法电除尘、电石渣-石膏法脱硫等处理方式处理后废气经1座高240m烟囱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相关要求。

渣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碎煤机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煤仓间转运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0m高的排气筒排放;煤仓间原煤斗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640m高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等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锅炉排污水用于辅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辅机循环水系统排水、湿电除尘系统排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输煤系统清洗废水排入信源集团煤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利用;脱硫系统产生的石膏浆液排入信源集团石膏脱水系统处理,压滤后大部分滤液返回脱硫系统循环利用,少部分排入信源集团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及脱硫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浓水送信源集团煤场喷淋和干灰拌湿等利用;含油废水经信源集团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信源集团煤场喷淋;新增生活污水依托信源集团污水管线排入茌平华旭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在华旭公司厂区内用于绿化、道路喷洒等利用。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轮机、发电机、引风机、送风机、磨煤机、空压机、锅炉排汽放空突发噪声等,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信源集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南厂界)标准要求。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SCR脱硝装置废催化剂、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变压器维护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除尘灰、炉渣、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脱硫废水处理污泥属于疑似危废,本项目依托信源集团脱硫废水处理设施过程中,信源集团应及时开展脱硫污泥性质鉴定,鉴定前应按照危废管理,鉴定后若属于一般固废,则可外售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六)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脱硫装置区、污水收集及输送管线、固废贮存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水、气、土壤、地下水等的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以及颗粒物、SO2NOx等大气污染因子的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八)根据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二氧化硫200.69t/a、氮氧化物286.7t/a、颗粒物28.67t/a范围内。

(九)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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