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咨询机构: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等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要求,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聘请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聊城东舜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前沿涂装材料(扩建)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费用估计1万元,项目节能报告由聊城东舜涂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请节能评估咨询第三方机构编报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一)节能评审第三方机构报价单;(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职称证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四)近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节能验收报告的证明文件(项目汇总表、咨询合同、咨询成果等);(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方案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请各咨询机构收函后,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报至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昌润路153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择优聘用。
联系人:李继超 电话:8902603,18606351502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