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44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93号)等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要求,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聘请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经考察,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聘请山东智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山东齐鲁油漆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金属基材防腐涂料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月11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持有效证件向我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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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