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政管办〔2020〕2号 聊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窗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5-14 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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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窗口、各科室:

现将《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窗口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窗口考核办法(试行)

聊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 5 1 4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2020年考核办法

(试行)

为切实强化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单位派驻窗口(含市行政审批局各窗口)

二、考核周期

按月考核,年终评比

三、考核内容

基本分100分,加分项10分,共计110分

(一)党建工作(8分)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党纪党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按要求转接组织关系的,得8分。在党建工作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每次扣0.5分;在纪检及巡察组检查出问题,每次扣1分;每少参加一次“三会一课”每人扣1分;主题党日活动每少1次,每人次扣0.1分;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要求转接组织关系的,每人次扣1分。本项8分扣完为止。(责任科室:党建办公室)

(二)日常管理(26分)

1.工作纪律(18分)

严格遵守《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进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聊政管办〔2019〕3号)要求,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的,得18分。

1)未佩戴工牌、无正当理由着装不规范、告知牌不按规定摆放、吃零食、串岗,经提醒未及时纠正的,每人次扣0.2分;携带未成年子女上班、玩游戏、网聊、炒股、浏览非法网站、看小说、观看工作无关的视频、睡觉、室内吸烟等不规范行为的,每次扣0.5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该项分值不得分。本项扣完8分为止。

2)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分;未签到、签退,每人次扣0.2分;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或临时外出手续无故空岗的,每人次扣0.5分(临时外出超过2小时的视为请假半天);除审批业务需要进行现场勘验、验收,参加业务会议、培训等因公请假外,个人每请假半天扣0.2分,窗口每月人均超过2天,每增加半天扣0.2分;工作人员公休未实行轮休制,每人次扣1分。本项扣完8分为止。

3)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形每人次进行扣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责任科室:督查考核科)

2.办公区域标准化管理(6分)

办公区域干净整洁、办公及个人物品、桌牌等有序摆放,认真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要求维护计算机及网络安全。

1)办公及个人物品摆放杂乱无章,下班后办公区域内有废水、废纸等杂物的;私自接入电暖器、电水壶等电器的;下班后不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的;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本项扣完4分为止。(责任科室:办公室)

2)未按程序和标准配置、更换办公电脑,办公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私自进行网络施工及安装路由器、交换机等其他硬件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政务服务平台建维中心)

3.政务公开(2分)

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送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事项,被采用的,得2分;信息报送但经审核后未被采用的,得1分;当月未报送或报送内容不真实的,该项不得分。(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业务工作56分)

1.网办绩效(18分)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要求,规范使用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网上政务服务。

1)公开并及时更新应上网办理事项且内容准确得3分。每发现一条不准确的,扣1分。本项扣完3分为止。

2)网上可办率3分。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事项网上可办情况进行评分,所负责的事项网上可办率情况划三挡得分,分别为1分、2分、3分。

3)网上申办率3分。根据网上申办业务数与申办业务总数比值情况划三挡得分,分别为1分、2分、3分;无办件按最低分值得分。

4)网上申办量3分,根据网上申办情况业务数与申报业务总数情况划三挡得分,分别为1分、2分、3分,无办件按最低分值得分。

5)按时办结率3分,未及时按照承诺时限办结审批事项的,每发生1项扣0.2分,本项扣完3分为止。

6)未及时回复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相关咨询(两天以上未回复)的,每条扣1分,出现3次以上(含3次)不得分。

(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政务服务平台建维中心)

综合受理科和帮办代办服务科按审批局各科室平均分赋分。

2.线上线下一体化(8分)

扎实推动市本级并指导县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规范运行,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一材料、同一时限)、同一编码”,实现线下审批档案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料信息一致。线上线下一体化不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线上流程部署与线下实际流转不一致的,查实一次扣0.5分;线上线下环节办理人员与办理时限不一致的,查实一次扣0.5分;网上办件存在不录入、“秒办”等现象的,每件扣1分。(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平台建维中心

综合受理科和帮办代办服务科按审批局各科室平均分赋分。

3.差异化指标(30分)

1)进驻窗口考核内容

①事项进厅。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调整(取消、下放、新增等)的,在市级文件印发22个工作日起计入考核,涉及的部门(单位)窗口应及时调整到位并填报《项目调整登记表》(含项目进厅文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从计入考核之日起未办理相关手续,每月扣1分;政务服务事项有重大变动未及时书面告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的,一经发现当月扣1分。本项扣完5分为止。(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②部门授权。未按签订的《首席代表授权书》要求对进驻窗口人员充分授权的,扣1分;实施行政审批时,在法定依据之外增设其他条件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部门、窗口“两头受理、两头办”或需群众在部门、窗口“两头跑”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不由窗口主导的(窗口不参与、参与不签字或象征性签字但不出具意见),每发现1件扣1分。本项扣完5分为止。(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③人员进厅。单位分管领导每月少于两次到窗口关心工作人员或签批办件的,每次扣0.2分;未按要求实行AB角制度的,每人次扣0.5分;未按规定的程序及选派标准向窗口派驻工作人员、进厅人员在进厅5个工作日内未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提交窗口人员调整相关材料、入驻人员未办理离厅手续私自离厅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安排顶岗人员或顶岗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到岗后又早退,每天扣1分;未明确窗口负责人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4分为止。(责任科室:督查考核科)

④服务规范方面。未按规定实行联审联办、多测合一、现场勘验,查实一件扣1分;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或提供与其申请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的,每次扣1分;办件超期的,每件次扣1分;因窗口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出现错件的,每件次扣0.1分;通过档案抽查,发现要件不完整,审批流转单、受理通知书等不齐全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流转单上缺少审批意见、审批人签名、审批日期、审批专用章等而导致审批责任不清,存在审批漏洞的,每件每项扣0.2分;未按照挂起规定挂起的或者因同一理由反复挂起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纳入综合受理的事项,未在综合受理窗口受理或证照未在发证窗口发放的,每发现一件扣0.5分;未履行帮办代办服务职责,配合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根据业务调整和工作需要,对综合受理和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培训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本项扣完6分为止。(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综合受理科、帮办代办服务科)

⑤重点改革工作。积极配合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工作的,按配合度分档赋0、1、3分;承诺件转“秒批秒办”的事项每项加1分;每新增不见面审批事项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⑥专项工作方面。对不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专项业务改革进度要求办理的或办理效果不好的,当月相应扣分,本项分值扣完5分为止。如当月无专项工作,此项全部为0分。(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2)审批局各科室考核内容

①服务规范方面。未按规定实行联审联办、多测合一、现场勘验,查实一件扣1分;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或提供与其申请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的,每次扣1分;办件超期的,每件次黄牌扣1分,红牌扣2分;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出现错件的,每件次扣0.1分;通过档案抽查,发现要件不完整,审批流转单、受理通知书等不齐全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流转单上缺少审批意见、审批人签名、审批日期、审批专用章等而导致审批责任不清,存在审批漏洞的,每件每项扣0.2分;未按照挂起规定挂起的或者因同一理由反复挂起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纳入综合受理的事项,未在综合受理窗口受理或证照未在发证窗口发放的,每发现一件扣0.5分;未履行帮办代办服务职责,配合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根据业务调整和工作需要,对综合受理和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培训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本项扣完15分为止。(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综合受理科、帮办代办服务科)

②重点改革工作。积极配合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工作的,按配合度分档赋0、1、3分;承诺件转“秒批秒办”的事项每项加1.5分;每新增不见面审批事项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③专项工作方面。对于落实年度重点工作或涉及全部审批科室的专项工作,未按局改革进度要求办理的或办理效果不好的,当月相应扣分,本项分值扣完5分为止。如当月无专项工作,此项全部为0分。(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综合受理科和帮办代办服务科按审批局各科室平均分赋分。

(四)综合评议10分)

1.民主测评(4分)

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领导班子成员、各责任科室负责人、各窗口负责人分别进行测评和互评,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1086:0系数计算得分

2.政务服务“好差评”(4分)

由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评价渠道进行批评价,按满意率得分,公式为:满意率×4分

3.投诉情况(2分)

经查,确属工作人员业务因不熟练、未一次告知、服务态度不好等情况被投诉的,每人次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五)加分项(10分)

1.入驻部门主要领导到窗口指导工作的,加1分。

2.报送的窗口新闻信息(包括窗口审批动态、政策解读等)在市级媒体发布的,每条加0.5分,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布的,每条加1分。此项最多加2分。

3.窗口及工作人员代表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市级各类比赛获奖的或获市委、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荣誉的,个人加1分;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加2分。所在窗口加平均分,此项最多加2分。

4.积极开展创新性活动,参加各级各类活动的,每次每人视情况加分,所在窗口加平均分。此项最多加2分。

5.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其他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认真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的,当月视情况加分。此项最多加3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按30%比例评选月度优质服务窗口、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

1.年终综合考核得分=全年月度考核平均值(70%)+年终综合测评(30%)。根据年终综合考核得分排名,确定优质服务窗口。

2.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个人所在窗口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值(70%)+民主测评30%)。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结果按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10:8:6:0的系数进行换算,优秀人数不超过参加总人数的30%。

(二)按照公务员总数的15%、事业编制人员总数的15%,从优秀工作人员中按照个人年度考核得分情况评选出年度优秀等次人员,经党组会研究审定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

(三)各责任科室每月1日前将《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月度考核评分表》报至督查考核科。对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期内可向督查考核科反馈核实。公示期结束后,考核结果将报送市级领导及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评优资格

(一)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党规党纪规定,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恶意刁难、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

(二)在明察暗访中,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三)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窗口、个人被上级通报或被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内部处理3次以上的取消月度、年度评优资格。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聊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窗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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