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网络售药政策宣传 守护网络购药安全
时间:2023-11-22 16: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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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药监局发布《山东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市行政审批局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办法》的宣贯力度,引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规范互联网药品销售秩序,保障公众网络购药安全。

一是通过局官方网站公示《办法》政策解读。在政策解读页面一并关联相关链接,企业群众可同步跳转省药监局官方网站阅读《办法》原文及其他专题图解,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核心举措等进行全方位了解和把握,实现公众对相关政策易获取、能看懂。

二是通过审批一线广泛宣传《办法》精神。充分利用办事窗口人流量大这一特点,发挥服务窗口普法宣传前沿阵地作用,在接待群众和现场检查过程中广泛宣传《办法》相关政策。重点围绕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管理,从企业报告义务、线上线下一致要求、相关资质信息展示、药品追溯责任、处方药信息展示、处方真实性要求等6个方面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提高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自律意识。

三是精准引导相对人办理网络销售相关资质。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网络销售业务,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在省药监局或属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市级不具备相应权限。针对企业群众咨询该类业务较多的实际情况,积极对接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明确在自建网站或入驻第三方平台销售药品分别需办理的资质及相关流程,精准为相对人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引导企业及时准确申报相关资质,依法依规开展网络售药活动。

文字:魏月平

校对:孟庆强

编辑:钞晨静

审核: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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