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10-16 1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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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牵头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路96号聊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邮编:252000)。邮件标明禁燃禁放征求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lcsgajzazdedd@lc.shandong.cn

邮件标明禁燃禁放征求意见。

(三)打开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进入首页主菜单的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附件:《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聊城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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