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扩增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惠及更多幼儿。聊城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四单位,联合印发《聊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
严格设置认定标准。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主要对象为具有效期内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条件达标、资质健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高、近三年无违规办园行为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财政补助。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7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统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培训教职工等公用经费的支出。并且严格规范该类园收费标准,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标准执行,保教费不得高于同级同类公办园收费标准的2倍。
《聊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发布,有利于我市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有利于我局加强对符合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登记管理,促进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