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我局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阳谷第十二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进行了审查,经查,该企业符合新设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拟对该企业新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进行审批。
现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阳谷第十二加油站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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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2000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