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经我局研究,拟同意聊城至安乐镇客运班线变更经营主体。
现就该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书面或电话反馈。
联系人:王志超
电 话:0635-8902639
传 真:0635-8902639
2024年7月18日
附表:
班线名称 | 许可决定书编号 | 原许可经营主体 | 拟变更经营主体 |
聊城-临清 | 聊行审交通(三类班线)许决字【2021】020号 | 聊城交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 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