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顺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山东顺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同步推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聊城市《审管联动实施方案》,行政许可后将由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监管。
特此公告。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22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