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1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协会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建议人 冉令铎 建议时间 2022-02-16 16:21:01
建议内容

在当前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大背景下,在各类商协会与行政部门已完成全面脱钩任务后,商协会处于政府与企业的中间环节,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架起了沟通交流和信任互助的桥梁,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以及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教育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和有益贡献,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整合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各类商协会数量已初具规模,遍布领域较为广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一、管理规范不到位。一些商协会存在运行不规范、财务收支不合规、人员管理不严格、自身建设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督管理、风险隐患较大等问题。

二、发挥作用不彻底。商协会作为党委政府的好助手,应当积极参加参政议政、双招双引、乡村振兴等工作,但绝大部分商协会组织参与意愿和能力有限,难以完全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三、发展水平不均衡。大多数商协会流于形式,自身缺乏活力和影响力,整体上存在着规模小、人员少、管理低效、影响力不高等问题。

针对目前我市商协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商协会注册登记上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精神,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商协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商协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

二、制定出台商协会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市社会组织现状及发展特点,制度专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协会的成立、运行、退出机制,主要包括登记制度、议事制度、财务制度、组织制度、监督制度、党建制度、注销制度、政策指引等事务,对不执行条例、不正常开展活动、不能发挥作用的商协会及时按规定清理整顿,真正做到“宽进严管易注销”,确保商协会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促进本市商协会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探索政府赋能商协会机制。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赋能商协会方案,对开展培训咨询、助力双招双引、参与公益事业等职能进行梳理、归纳并制作职能清单;制定规范商协会等级划分标准,把具体赋能事项与商协会等级划分标准相结合;将赋能内容纳入到相关管理制度中,政府职能部门可根据制度直接实现职能交转,对不适合直接纳入制度的赋能内容,可通过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等方式完成政府赋能。



答复时间 2022-03-12 16:15:26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冉令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协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局职责部分,答复如下:

提案关于一、落实商协会注册登记上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精神,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商协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商协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涉及我单位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内容,我单位完全严格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现已全面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商协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商协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鲁民〔2018〕38号):“二、主要内容 (二)实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四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类、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已经全部落实政策规定,登记注册四类社会组织均已实现无需业务主管单位提供前置审查文件,直接登记,“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对新登记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根据《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民〔2020〕24号)规定:“一、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社会组织数量较多的行业,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管理。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对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管理。”具备条件的须同步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须同步选派党建指导员,杜绝出现新的空白点。尚未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社会组织没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业务时,督促其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并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9号)规定:“七、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党建工作 23.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体制。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由各级党委两新工委统一领导,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原业务主管单位的同级党委两新工委或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登记管理机关要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行业协会登记审查、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对于无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商协会,要求党建工作由对应类别的行业党委负责审查落实,确保同步做好党建全覆盖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简化、优化商协会类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程序,明确登记审核重点,进一步优化商协会组织结构,防范化解商协会组织风险,促进我市商协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商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经济做出有益贡献

感谢您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12

联系单位及电话: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0635-8902630



主办单位 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