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91号提案(关于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 荣斌 建议时间 2020-06-16 15:29:59
建议内容

代理机构是招标采购活动中的重要一环,随着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对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降为零,在我市从业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量猛增,在全国范围来看,代理机构的数量已由2014年的3000多家增长到现在的1万多家。

一、总体情况

代理机构数量有了急速增长,质量上却没有同步提高,这就造成了各个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竞争力度急剧加大,甚至出现了无序竞争,从而导致代理质量下滑,采购人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也没有参考依据,很难择优选择。经统计,在我市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大多数都是其他地市注册的代理机构,本地注册的代理机构较少,同时有一部分代理机构是租借的资质,更有的代理机构甚至没有专业人员和办公场所,简单招聘几个会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开展代理业务。

存在问题

(一)代理机构的无序竞争扰乱了招标采购市场,有的代理机构只注重通过各种关系在采购人手中获取业务,没有注重自身的业务能力提升,本末倒置;有的甚至是投标企业先找到采购人,然后向采购人推荐某一家代理机构,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站到了一起,围标串标、量身定标的可能性急剧升高,扰乱正常招标采购秩序。

(二)代理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多,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指标,造成采购人在自主选择代理机构时,采购人难以在数量众多的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也给各级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

(三)代理机构在从业中没有一个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很多不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在项目结束收取完代理服务费后一拍两散,对各类问题不管不顾,内部管理松散,后期处罚力度不够。如果有一个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很大程度上能够解决上述系列问题。

三、建议:

(一)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列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在我市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每项目一打分,对于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代理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开展业务,从而规范代理机构市场,整顿交易秩序。

(二)定期安排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考试,对成绩合格的人员发放合格证书,没有证书不得进入评标现场,凡是不具有5名考核合格人员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开展业务,将那些无人员无场地的代理机构清出我市市场。进一步加强代理机构业务管理,提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

(三)加大对代理机构的抽查力度,通过抽查发现问题,从而进一步整顿代理机构市场,倒逼所有在我市从业的代理机构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采购环境。

 




答复时间 2020-10-16 15:29:15
办理类型
办理情况

尊敬的荣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市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列入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议,现说明如下:

据了解,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建立了信息报送—推送—公开立体式信用管理制度,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我中心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中心职能,先后出台了《招标采购项目不当行为通报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行为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管理规定,建立了诚信入库登记制度,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实时更新从业人员资料、主动公开职业信息;明确了巡场标准,加强代理人员入场管理,针对交易中的不当行为进行限期曝光。

二、您提出的“定期安排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考试”的建议,现说明如下:

山东省财政厅《2020年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提出要建立代理机构日常考评机制,按照政策学习、内部管理、操作执行等内容设置详细的考核指标,分别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不达标者通报整改。聊城市住建局于20202月出台了《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行为考核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我市代理机构的考核监管。我中心也不定期对本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三、您提出的“加大对代理机构的抽查力度”的建议,现说明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出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定向检查;对日常监管事项,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等方式开展不定向检查。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财政部下发《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于201910月起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各省政府采购分网上完成网上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随机抽取代理本级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2019826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 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将凡是在我市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监管责任分工,每月随机抽查不少于10%的招标代理机构。

四、下步打算

结合我中心职能,下一步全力配合市采购办、市招标办作为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市发改委作为代理机构综合监管部门对全市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考核及抽查管理。同时,加大对代理机构业务培训,提升代理就够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您的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参考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严格落实,为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市场出一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促进我们更好的服务各交易主体。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0635-8902916

 




主办单位 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