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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或下载,网址是(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宣传推进科联系(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90065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行政审批年度重点任务,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积极创新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与方式,着力推进与民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透明化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紧扣“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的核心宗旨,坚持审批为首要职责、服务是根本宗旨,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作为重要抓手,落实“6293”工作策略,全面增强服务企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推动区域进步的质量与效率,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多维度突破、深层次推进、整体性提升的良好局面。积极主动公开企业开办、建筑许可办理、政务服务供给、招标投标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全年通过局官方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办公场所内外显示屏等多种平台,累计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300余条;组织政策解读10次,具体包括局内文稿解读5篇、图文解读1篇以及视频解读4个。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进行了优化,对信息接收、登记、处理、审核、回复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流程再造与完善,确保办理程序合法合规、答复内容规范严谨。同时,拓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络途径,精准把握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尽最大努力为申请人提供所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办结并予以答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协助调查件1件,同样依法依规按时完成答复;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引发行政复议案件,亦无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文件进行了动态修订与完善。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该文件按依申请公开管理),未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部门工作文件5件,并通过文稿解读、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多样化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阐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官方网站的优化升级,重点完善营商环境专题栏目,围绕企业开办、建筑许可办理、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关键领域,集中呈现惠民利企政策与营商环境动态。为适应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新形式和公众获取信息的新需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办公大厅电子屏、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地方报纸、公告栏以及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采用图文、视频等丰富形式发布信息,便于公众查询了解各项创新举措。全年,“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911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30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并实施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统筹调配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37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803.421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8 | 1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1 | 0 | 0 | 0 | 0 |
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1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服务融合深度不足。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融合不够紧密,部分便民举措发布不够及时,流程说明不够清晰,“指尖政务”体验有待提升。政民互动形式较为单一,线上线下协同联动不足,互动主题针对性不强,群众关切回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申请公开优化不够。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部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仍需群众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流程不够优化,科室间协同配合不够顺畅,导致部分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效率不高,未能充分实现“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的目标。三是监督管理存在短板。“备案管理+分级审核”“动态管理+定期巡查”等制度未能完全落到实处,信息发布内容审查不够严格,对发布科室存在的问题提醒不够及时、整改不够彻底。公众号和网站运营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服务融合做“乘法”。坚持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深度融合,围绕我局便民举措,第一时间发布具体流程、相关通知,打造指尖有效政务。加强政民互动,通过“线上+线上”双渠道,每季度分主题定期组织政民互动开放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申请公开做“减法”。优化公开流程、提高主动公开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科室协同,减少不必要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有效实现“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三是监督管理做“加法”。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分级审核”“动态管理+定期巡查”等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查,及时提醒发布科室存在的问题,推动公众号和网站运营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5号),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平台升级优体验,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以“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为核心,构建“一网一微一栏”全媒体公开矩阵,门户网站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办事直达”等惠企专栏,提供“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服务,实现企业群众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截至目前,网站累计访问量突破56万人次。微信公众号设置审批服务专栏,链接政务服务网、交易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公共资源等信息“一站式”查询,并坚持日更微信公众号信息,保持活跃度,今年以来,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指引、新闻信息等内容911篇。微信公众号粉丝量增至7.91万人,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不断扩大。上线“云聊政务”直播、“小祁聊政务”系列政务短视频,观看人次突破22万。今年省政务公开办领导两度调研我局政务公开新媒体工作质效,给予充分肯定。我局“公开+服务”政务公开模式在全省推广。
二是规范公开促透明,回应关切及时高效。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公开政策法规、审批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全年通过官网发布稿件3300余篇。建立完善的依申请公开流程,第一时间对接相关科室沟通申请内容,按期答复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政府信息公开协助调查件1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在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中,我局全年0问题通报。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4件,目前均已按期办结。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情况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媒体融合扩声量,主流阵地唱响强音。与聊城融媒体中心等本地媒体合作,横向发力,围绕政务服务、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创新改革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实现“多点开花”。建立行政审批系统宣传矩阵,加强与主流媒体联动,全年我市行政审批系统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300余篇,全方位展示我市行政审批系统改革成效。围绕我局审批服务改革试点、重点项目审批等工作,积极对接市委宣传部,全年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
二是特色活动聚人气,品牌影响持续升温。在行政审批系统开展政务服务正能量“随手拍”系列活动,宣传内容覆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县级大厅、市级进驻窗口及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场景,全年发布优秀作品46期,展示1400余个场景镜头,有效定格窗口服务暖心瞬间,增进群众对审批工作的理解与认同。创新“云聊政务”解读模式等被《山东新闻联播》等多媒体宣传播出,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十佳”网络正能量主题活动。
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守牢意识形态底线。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增设信息发布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层层严把内容政治关、政策关、质量关。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自查自纠,确保发布内容规范准确、积极健康。加强与网信部门沟通协作,全年共参加网络舆情培训3次,有效提升处置网络舆情能力,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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