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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静解读《聊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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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10:47:56
市行政审批局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静解读《聊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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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组成我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聊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聊政发〔2019〕12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静针对该方案的起草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1.问:《方案》起草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李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部署,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形成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方式。

2018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018年9月30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聊政办字[2018]86号),“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019年6月2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政发字[2019]9号),明确了全省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分解了工作任务。6月17日,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组成我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聊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发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22个单位进行征求意见, 6月25日将聊城市方案(草案)报送省住建厅审查,7月4日按省住建厅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审议稿)》。8月20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2.问:《方案》起草主要内容是什么?

李静:《方案》主要有6个方面24大项41小项的内容,具体为:

(一)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落实“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内容、以及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主要从统一规范审批事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四个方面明确具体措施、牵头部门及完成时限。

(三)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反馈培训、严格督促落实、完善“容错”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进程,狠抓工作落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问:《方案》设计特点有哪些?

李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国务院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我市在借鉴浙江等试点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全市社会投资类、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45个、70个工作日以内,全过程审批时间均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

进一步扩大多图联审范围。实行专营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联合设计审查,《实施方案》在消防、人防、技防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基础上,将以前由建设单位单独申请的水、电、气、暖专营设施报装设计审查,与施工图设计审查进行再度整合,实现多图联审、多审合一。

进一步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内容,提出项目策划建议,建立项目储备库。组织模拟审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招拍挂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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