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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当前我市商业、教育、乡村公共设施等用房闲置现象突出,既有建筑规划用途单一,存量盘活路径不畅、审批流程繁琐、执行标准不一、监管缺少依据,制约城市更新推进。
为破解堵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全市“四个一”领衔突破行动,破解存量建筑盘活利用审批梗阻、管控失序、监管模糊等难题,以规划许可豁免改革简化改造流程,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既有建筑功能调整管理体系,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起草《聊城市既有建筑调整使用功能免于规划许可正面清单(试行)》。
二、决策依据
《正面清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2号)《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26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目的
对商业、办公建筑内部业态调整,补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引入新业态、新场景进行产业导入升级,乡村经济等九大类功能调整情形免于办理规划许可,办事时限平均压缩90%以上;并同步建立行政审批、资规、住建、城管等部门和属地镇街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工作体系,实现改造项目全流程规范管控;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结合城市发展需求与政策迭代持续优化条款内容,明确违规改造处置路径,有力推动既有建筑调整盘活,助力城市更新,每年预计惠及项目200个以上。
四、重要举措
(一)建立“清单豁免”机制。在依法依规前提下,考虑建筑结构安全、消防要求和土地出让金由高向低利用,在不增加容积率等情况下,将九大类既有建筑调整使用功能纳入正面清单,免于规划许可,实施临时利用管控。一是拓宽兼容范围。涵盖商业功能互换、商业转公共服务(养老等)、公共服务功能互换(划拨用地除外)、高品质住宅共享空间利用、老旧小区设施补齐、工业厂房业态调整等场景。二是简化办事流程。清单内项目免于规划许可,企业只需依规进行施工图审查及消防、施工许可办理,妥善破除存量建筑盘活过程中的审批梗阻,让存量建筑“动起来、活起来”。
(二)健全“全链管控”机制。坚持“放得开”更要“管得住”,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简化、事后监管”管控体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改造前须开展结构安全与消防性能评估,涉及学校、养老等特定功能的强制提高抗震设防等级。二是优化设施审批。对外立面变更、消防疏散钢梯等配套设施建立备案或简化审批通道。三是强化邻里协调。建立“镇街公示+意见征集”前置程序,公共服务功能调整需契合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城市功能与群众权益双保障。
(三)理顺“审管联动”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行政审批、住建、资规、城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闭环。一是分类精准施策。大部分清单内项目“免批即入”,涉及公共服务设施互换等特殊类型的增设“书面审查意见”环节。二是明确准入底线。确立“未经图审合格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用”铁律,明确教体、卫健、民政等行业部门前置审核职责。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符合清单的项目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超出清单范围或违规加建扩建的依法严厉查处,做到“放有度、管有序”,对企业,降本增效。
五、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一是场景覆盖全域化,城乡一体统筹。区别于上级政策多侧重城区更新,本清单同步覆盖城市商业、老旧小区、工业园区、乡村宅基地民居,专门增设农家乐、乡村社区服务设施转换条款,兼顾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二是分类精准审批,差异化流程管理。创新实行分层办理,普通商业业态互换直接免规划许可;教育、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互换增设书面审查意见环节,兼顾放权与公共服务风险管控。三是配套政策闭环衔接。整合我市已出台外立面改造专项文件,形成“主清单+配套细则”完整操作体系,无需重复另行制定配套流程
六、关键词解释
规划许可豁免:仅豁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环节,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法定安全手续仍需全部办理,并非免除全部建设审批。
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改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时,提高建筑抗震设计标准,提升突发灾害下人员安全保障能力。
外立面变更:主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范围内已竣工验收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工程,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工程,符合城市景观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并满足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结构、保障建筑安全、不影响消防安全的要求。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肖秋松
联系电话:0635-890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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