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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市工业项目租赁土地办理建设手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1371500MB2862819G/2025-45796089
2025-07-07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工业项目租赁土地办理建设手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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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聊城市当前存在存量工业用地利用率不足与新兴产业快速扩张的需求不匹配,传统土地出让模式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灵活用地需求等问题出台该办法旨在破解工业用地闲置与企业用地成本高的双重矛盾。

二、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上位法,并参考山东省《关于推行租赁土地办理工业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5]1号),通过制度创新激活土地要素市场。

    三、主要目的

明确租赁土地项目可正常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突破原有租赁土地无法合规建设的瓶颈。

鼓励采用融资租赁”租赁物的处置方式出租土地,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并最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四、核心内容

    1.适用范围

仅限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工业/仓储类国有建设用地

排除欠缴出让金、未达标开发等违规土地

2.权属创新

承租人可自建厂房并享有所有权,但租赁期内禁止办理不动产登记租赁期满提供三种处置路径:融资租赁转产权、厂房共有登记、出租人回购。承租人拥有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但不能办登记;合同必须写清楚到期后怎么处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3.审批流程

以土地租赁合同替代传统土地证明办理全流程审批整合规划、消防、人防等验收环节,承租人能自己办建设审批,部门之间也会协同办理,简化流程。

4.权利认定

出租人承认承租人新建的建筑物归其所有,并保障相关权利(前提是合法合规);租赁期间不能办不动产登记,需等期满后按合同处理;合同必须提前约定期满后土地和建筑物的处置方式,避免权属纠纷。

5.租金条款

租赁合同需明确租金标准、调整机制,这为租金的确定和调整提供了明确依据,避免因租金问题引发的争议,保障租赁关系的稳定。

6.税费责任

明确税费缴纳责任主体,依法纳税,这一规定确保了税收的合规性,明确了各方在税费缴纳方面的责任,避免因税费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五、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省里政策《关于推行租赁土地办理工业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5]1号)更偏向框架性,聊城则细化了很多操作细节,并进行了很多创新,比如支持支持融资租赁和厂房分割登记,企业融资更方便联合验收、税/费责任划分,还特别提到租赁期满后可以协商转移登记,避免企业后顾之忧,进一步保障企业权益

六、关键词解释

1.建设手续范围。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工业、仓储用地,承租人可独立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比如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

2.融资租赁。土地归属:若合同约定土地归承租人,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业厂房登记:可参照山东省新规,将整宗土地按共有产权办理,厂房可单独登记;建筑物回购:若出租人买回地上建筑,需先变更建设手续,按评估价结算后再办产权登记。

3.竣工验收。按规划许可和建设要求完成施工(可分期验收);经建设单位组织各责任主体(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验收合格;消防、人防设施完工并通过查验;公用服务设施(水、电、燃气等)完工并验收;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完毕,验收部门需限时审核材料并出具专项意见。

七、文件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肖秋松

联系电话:0635-890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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