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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市高效办成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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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1:29:25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高效办成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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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要求,持续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统筹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落地落实。

二、适用范围

省内跨市迁入聊城的企业和聊城市内办理迁移的企业

三、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

四、重要举措

(一)推动数据信息融合共享

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统一服务入口。企业选择同步办理关联事项的,企业迁移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等部门办事服务系统,实现企业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信息同步采集、数据实时共享。

(二)优化企业迁移登记流程

整合企业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三个环节为“企业变更登记”一个环节。企业可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迁入变更登记,无需迁出地登记机关同意。明确档案移交流程,推进数字化建设,省内迁移原则上免收《准予迁入调档函》。

(三)便利企业税务跨区迁移

做好电子税务局与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对接,企业跨区迁移可选择同步办理税务迁移,系统将同步采集涉税信息,按规定办理迁移或反馈未办结事项。

(四)优化企业社保账户迁移

企业跨区迁移可选择同步办理社保账户迁移,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及时推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等变更信息至社保业务系统,社保业务系统将按规定同步办理社保信息变更或反馈未办结事项。

(五)便利企业医保账户迁移

企业联办迁移与医保参保变更时,平台将及时推送信息在迁出地无医保欠费符合迁移条件的企业,在本市内迁移的,可直接办理变更

优化公积金账户迁移服务

对市内申请跨区迁移企业,迁入地公积金部门推送至迁出地公积金部门,完成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对跨市迁移的企业,迁入地同步新设账户已在迁出地足额缴交公积金的企业,迁出地公积金部门将单位账户下的全部职工做封存手续并提示企业及时办结公积金事宜在迁出地存在欠缴的企业,提示企业及时缴清欠缴公积金后再按相关流程办理。

五、办理渠道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线上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线下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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