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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破除企业跨区域迁移的制度性障碍,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场监管、人社、医保、大数据、税务、公积金等七部门,共同制定本方案。旨在解决企业因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需跨登记机关辖区迁移时,面临的流程复杂、材料重复、多头跑动、耗时长等问题。
二、决策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年度重点事项清单、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通知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的企业迁移登记改革实施方案等上级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目的
核心目标是大幅提升企业跨区域迁移的便利度。通过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将原本分散在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迁移手续整合为“一件事”,实现线上线下高效协同办理,显著压减办理时间、环节和成本,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可预期的迁移服务体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重要举措
(一)“一窗一网”集成服务。 线上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和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设立统一入口;线下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窗。提供“同步办理”(一次性办结所有关联事项)和“分时办理”(先办迁移登记,后续再办其他事项)两种灵活模式供企业选择。
(二)迁移流程革命性简化。将传统迁移必经的“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三个独立环节,整合优化为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变更登记”申请即可完成迁移。取消了省内迁移的《准予迁入调档函》,档案移交由登记机关后台完成(20日内邮寄)。
(三)部门协同联动办理。税务迁移,信息同步推送,税务部门线上办理迁出/迁入,存在未结事项及时提示;社保迁移,信息变更实时推送,根据社保费缴清情况同步办理或提示;医保迁移,市内迁移直接变更信息,跨市迁移由医保部门接力办理注销与新参保。公积金迁移,市内迁移变更信息,跨市迁移设立新账户并处理原账户封存/欠缴提示。
五、本级政策措施特点
(一)核心一致。严格对标省级改革方案的核心要求,如整合迁移环节(三合一)、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部门数据共享协同等。
(二)地方特色。一是档案移交流程具体化,明确规定纸质档案由迁出地登记机关在变更登记完成后20日内邮寄移交迁入地,并规定了档案问题的处理机制,操作性更强。二是服务模式细化,明确提供“同步办理”和“分时办理”两种模式,赋予企业更大选择权。三是公积金处理更清晰,对跨市迁移时公积金账户的处理(新设账户、原账户封存及欠缴处理提示)规定更具体。四是线下服务强调,特别提出配备导办帮办人员,提升线下服务体验,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五是参与部门调整,根据事项整合需要,明确了聊城市大数据局在数据共享方面的责任。
六、关键词解释
1.“企业跨区域迁移”:指企业因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变更,需要从一个企业登记机关辖区,迁移到另一个登记机关辖区内的行为。
2.“一件事”改革(企业迁移登记): 在本政策中,特指将企业完成跨区域迁移所需办理的营业执照迁移登记(含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整合)、税务迁移登记、社保账户迁移、医保参保信息变更/迁移、公积金账户迁移/变更等原本需分别办理的多个关联事项,整合为一个集成服务主题。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专窗,实现“一次申请、一表填报、并联审批、协同办结”,极大简化流程。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科室:市场准入审批科
联系人:杨琳媛
咨询方式:0635-89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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