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金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三区三线’政策落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的要求,新建的工业项目选址应在工业园区。
下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在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污染物总量替代等刚性要求的基础上,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全力以赴服务项目手续办理,助力我市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环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投资项目审批科 0635-8902708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