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市属开发区行政审批部,市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中国联通聊城分公司、中国移动聊城分公司、中国电信聊城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聊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聊城市分公司,聊城市各开发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千兆城市”创建成果,推动5G、千兆光网等高质量通信网络深度覆盖,贯彻《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51456-2023)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的同步配建,根据《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通信设施建设图审验收流程指导方案的通知》(鲁通管(2022)139号)《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创新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4〕3号)《聊城市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聊通发办〔2024〕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通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通信基础设施属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是国家重要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为推动我市5G和千兆网络深度覆盖,加快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制造业强市、网络强市做出坚定支撑和应有贡献。
(二)坚持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共建共享优势,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发办)牵头统筹电信企业单位需求,坚持共享是常态,深化通信基础设施开放共享、集约建设。
(三)坚持法治原则。充分落实《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各项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不得阻碍依法进行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的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区域内的配套通信设施提供平等接入和使用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二、通信基础设施内容
通信基础设施包括固定网络和移动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其中移动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包括移动通信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两部分。
(一)固网通信基础设施。指建筑物地下通信管道、光缆交接箱,建筑内管槽及通信线缆、配线设备,户内管线及各类通信业务信息插座,预留的设备间、电信间等设备安装空间。
(二)移动通信基站。指在移动核心网与移动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系统,主要包括基站机房、电源系统、接地系统、屋面设施等。
(三)室内分布系统。建筑物内的无线电收发系统,用于为室内提供良好的无线覆盖效果。主要包括室分机房、电源系统、通信管线以及馈线、天线、功分器、耦合器、POI(多系统合路器)等。
三、各单位职责
(一)充分发挥规划协同引领作用。市资规局、市通发办应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效衔接,将设施位置和配建要求列入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由市资规局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中进行明确。市住建局将新建小区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列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二)同步配建通信基础设施。建筑物建设单位要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51456-2023)等相关标准,配套建设通信基础设施。
(三)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市行政审批局和市住建局分别为市通发办分配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聊城市建设工程数字化多图联审系统的账号及权限。系统增加通信和楼体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联合报审、一窗受理、联合审查、审查意见出具,将工程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验收内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做好过程管控,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优化建设审批流程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全市范围的新建工程项目应遵照以下流程,做好通信基础设施报装、图审及验收备案。
(一)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做好系统中通信报装服务
优化通信报装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升服务便利度。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将通信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二)施工许可阶段,做好设计图审
多图联审环节,市通发办组织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聊城市建设工程数字化多图联审系统”反馈审核意见,确保专项审核意见能够在设计环节得以落实。
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图纸方案委托具有通信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相应实施标准参照《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51456-2023)等标准,按照《聊城市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过程纠偏、验前指导服务实施意见》,建筑工程完成主体施工时,市通发办应按要求根据自身职责进行工程现场指导,并对后续施工进行技术交底。(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三)竣工验收阶段,做好联合验收备案
优化网上报装和联合验收流程,将通信基础设施验收纳入联合验收范围,具体步骤按照本地区联合验收流程实施。暂不具备联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要求出具验收意见。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时,由“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事项牵头部门通过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征求通信发展部门的意见,通信发展部门限时进行回复,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验收通过的,按照共建共享工作原则统一向各电信企业、铁塔公司下发《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附件)。各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自接到通知书后,立即启动共享工作流程,按规定要求完成接入工作。(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五、存量项目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全市范围的存量工程项目通信基础设施由市通发办统筹建设需求,深入推进“双千兆”网络覆盖。
(一)坚持共建共享原则
市通发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宽带网络接入情况摸底,梳理未有或仅有一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网络接入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项目清单,对照清单推进5G、宽带网络共同进入。
市住建局、市通发办依照职责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督促协调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支持5G网络进场、建设和运维。对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和电信企业签订排他协议或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基础电信企业平等接入。(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二)推动民生场景室内分布系统建设
市通发办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并建立民生场景室内分布系统网络覆盖清单,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对地下停车场和电梯等民生保障场景的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实施零场租、零进场费和低(免)电价政策。
市通发办负责统筹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需求,由市铁塔公司牵头统一对接产权人、社区居委会或物业服务等相关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进场、平等接入的原则,分批实施5G信号深度覆盖。鼓励产权人通过自建等模式实现建筑物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
市通发办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各电信企业下发《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附件)。各电信企业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要求完成接入工作。(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附件: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附件:
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
(20 年 号)
聊城联通、聊城移动、聊城电信、聊城广电:
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 小区【地址: 】通信配套设施符合国家、电信行业及地方的建设标准,同意电信业务接入。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聊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