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集成办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若干措施》(鲁建审改字〔2023〕1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制定实施了《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改革实施方案》(聊行审字〔2023〕22号),现根据实施情况对原方案进行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3〕1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城镇建筑物名称、编号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在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推行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同步发放。通过对城镇建筑物名称、门楼牌编号管理工作流程再造,进一步清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潜在审批环节,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跃升。
二、优化办理流程
(一)标准地名核准。在投资立项用地阶段,对于新建住宅、商业等开发项目,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在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时,告知其应当办理标准地名核准。在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告知标准地名核准可集成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的集成办理申请后,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前公示期间通过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将项目有关信息推送至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在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后对住宅、商业等开发项目的命名进行批准,并在推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住宅、商业等开发项目命名批复文件推送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将标准地名批复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发放。
(二)门楼牌号核准。在工程建设规划阶段,对于新建住宅、商业等开发项目,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告知门楼牌号核准可集成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的集成办理申请后,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方案审定后行政审批部门将项目总平面图、建筑物各层平面图等资料通过工建系统推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根据实地调查结果,为工程建设项目预编门楼牌号码,并在推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工建系统向行政审批部门反馈《门楼牌编号通知书》。行政审批部门将《门楼牌编号通知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发放。
(三)审批结果发放。市行政审批局同步核发标准地名批复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核发附带门楼牌编号附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工作
(一)市民政局。作为本市地名主管部门,负责履行地名备案公告程序。应及时将住宅、商业等开发项目的标准地名的复核意见反馈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商业等开发项目命名审批工作。应及时将住宅、商业等开发项目的命名批复文件推送至市行政审批局。
(三)市公安局。作为本市门楼牌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门楼牌的编制、设置及其管理工作。应及时将项目《门楼牌编号通知书》推送至市行政审批局。
(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应及时将新建项目信息及有关材料推送至住建、公安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部门联动。民政、住建、公安、行政审批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形成部门间上下协同,联审联办,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规划许可集成办理中存在问题。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企业获得感,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公安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
与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友亮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 涛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强 聊城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栾振波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恒庆 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徐元婷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审批科科长
肖秋松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审批一科科长
王 博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审批一科副科长
周 兵 聊城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赵 临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冯华庆 聊城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审批一科,肖秋松为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