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施工许可等办理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0-09-29 16: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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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办理工程许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0】17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措施的》(聊政字【2020】2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施工许可办理。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合并办理,不再出具《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书》,并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施工许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信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共享给住建、公安等部门。

二、对于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且该项目也无需经财政部门监管进行政府采购的,可以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同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对社会投资的工业项目可试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合并相应的承诺书,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对于社会投资使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新建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不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非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车间,实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工程许可阶段,办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取消位于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小的工业园区等经济功能区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在公示期间进行100%抽查。

五、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的各项减免政策的宣传,对申报企业进行主动告知,并对符合减免政策的严格落实减免。

六、除需依法履行防空地下室建设义务的工程外,工业生产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无需修建防空地下室和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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